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本次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2024年10月已完成)、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其中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现特制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方向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领域
085701环境工程
详见《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附件《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为当年度学校下达计划,对当年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等类型统筹考虑。
(2)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占用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申请者必须符合《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外语水平
申请者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2.IELTS≥5.5(成绩有效期为5年,截至2025年9月1日);
3.TOEFL≥80(成绩有效期为5年,截至2025年9月1日);
4.具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或国外工作经历证明);
5.以第一作者(含硕士阶段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拟报考专业学位领域国际期刊或重要会议发表有英文论文(被EI或SCI或ISTP收录);
6.本专业学位类别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60分。
三、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附件《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申请阶段
1.个人报名申请
申请人按照《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根据本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要求,在完成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地点: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9室,联系电话:15776686573),包括《2025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两名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意见、各类外语水平成绩证明、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无需提供)、代表性科研实践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与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应届硕士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无需提供)以及《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2.材料审查
环境工程学科按照《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的时间节点,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考生报考资格;结合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科研实践成果、专家推荐意见、研究计划书及外语水平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实践能力进行评价赋分,满分100分。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科研实践能力评价低于60分的考生,本专业学位类别不予安排后续考核,并通知考生本人。科研实践能力评价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参考提供给后续考核小组。
(二)考核阶段
1.考核流程
对于通过材料审查的考生,进入考核流程。
(1)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达不到条件1~条件5中某一条件的考生,参加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类别组织的兼具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外语水平测试,测试形式为对照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撰写相应外文研究计划书(权重70%)和面试(权重30%)相结合,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环节成立由基础外语教师和专业外语教师共同组成的测试小组,外文研究计划书由学科成立至少由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教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进行量化评价。
外语水平达到条件1~条件5中某一条件的考生,可以免试。对于达到条件1~条件4中某一条件的考生,外语水平测试项赋分80分;对于达到条件5的考生,外语水平测试项赋分70分。外语水平达到条件1~条件5中某一条件的考生,若对赋分分值不满意,也可以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2)专业能力考核
成立至少由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含企业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该小组原则上必须包含考生报考的导师,如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不足5人,由校内教授、企业专家补足。考核工作小组围绕考生报考的专业领域和《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采用面试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包括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工程技术前沿的掌握程度等,综合评定考生的专业素养。考核工作小组采取无记名赋分制进行量化评价,并按照《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考核
成立至少由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含企业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该小组原则上必须包含考生报考的导师,如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不足5人,由校内教授、企业专家补足。采用面试方式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工作小组围绕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背景、团队意识、工程实践及身心素质等方面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围绕个人简况、学习经历、科研实践经历、科研设想等所做“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及研究计划”的汇报,全面考察考生的实践创新理念、工程实践能力、外语交流能力及培养潜质,从考生的科研实践经历、已有成果、对研究方法掌握程度出发,量化评价考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工作小组采取无记名赋分制给出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4)加试
同等学力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拟报考专业学位领域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各科目满分均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科目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
2.录取阶段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类别根据外语水平测试、面试环节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和递补名单(若有),上报学校研究生部。
拟录取考生的后续材料提交以及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移均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监督机制
1.督查检查制。成立博士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博士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2.信息公开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合理利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多渠道发布招考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考办法以及录取结果等。
3.申诉复议制。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过程可溯制。在做好各类考核纸质记录的基础上,保证面试的规范性和过程的可追溯性,面试环节进行必要的录音、录像。
5.集体决策制。由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多元考核,集体讨论、集体监督、独立打分。
6.公开透明制。对于在审查、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严明纪律制。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附则
1.相关专项计划及基地名额单列,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